年終獎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方式要發(fā)生重大變化!繳納方式不同到手差距可太大了!
從2022年1月1日起,年終獎就要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一并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了,而今年(2021年)內(nèi)的年終獎收入仍可以單獨計稅。
也就是說,年內(nèi)發(fā)、年后發(fā),到手獎金可能差上萬元!
根據(jù)財政部、稅務總局《關(guān)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guān)優(yōu)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的規(guī)定,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guān)于調(diào)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規(guī)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shù)額,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lián)Q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以下簡稱月度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shù),單獨計算納稅。
簡單來說就是:今年年底前,繳納個稅有兩種計稅方式,即單獨計稅和合并計稅。到了明年取得的收入,就只有合并計稅一種方式了。
那么,兩種計稅方式相比,相差有多大?
1、工資高于年終獎:
以年應納稅所得額(稅前收入扣除三險一金、6萬元起征點、專項附加扣除等后的計稅稅基)15萬元的個人為例。
假設他的年終獎為3萬元,如果合并計稅(也就是今年以后的計稅方式),這3萬元適用20%的稅率,繳納個稅為6000元,也就是最終拿到手的年終獎是2.4萬元。
同樣的情況,假設單獨計稅(今年仍可選擇的計稅方式),這3萬元年終獎適用3%的稅率,繳納個稅為900元,最終拿到手的年終獎是2.91萬元。
因此在上面的例子中,年應納稅所得額15萬元的個人,今年可以比明年比少交5100元個稅。
2、年終獎高于工資:
公司職員小鄒,2020年工資扣除三險一金、免征額等,應納稅所得額3萬元,年終獎27萬元。
如果單獨計稅,小鄒年終獎共需繳稅52590元,工資繳稅900元,合計53490元。
如果合并計稅,則共需繳納個稅43080元。對于小鄒來說,兩種計稅方式取得的年收入相差10410元。
總結(jié)一下,單獨計稅適用于工資高于年終獎的員工,合并計稅則適用于年終獎較多的員工。所以,對于那些給職工發(fā)放年終獎的企業(yè)來說,有必要對此進行具體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