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河北省稅務局網(wǎng)站消息,2021年7月29日,《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河北省契稅適用稅率等有關事項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已由河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決定》對河北省契稅適用稅率等有關事項進行了明確。具體內容為:
一、河北省契稅適用稅率為百分之四。其中,個人購買普通住房適用稅率為百分之三。
二、因土地、房屋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的,對于成交價格不超過補償部分的免征契稅,超出部分征收契稅;對于房屋產(chǎn)權調換或土地使用權置換且不支付價格差額的免征契稅,支付價格差額的,對價格差額部分征收契稅。
三、因不可抗力滅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權屬的,免征契稅。
四、本決定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逗颖笔∑醵悓嵤┺k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2〕第14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