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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財政廳、湖北省稅務局公示湖北省耕地占用稅適用稅額
5月31日,湖北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稅務局發(fā)布《關于湖北省耕地占用稅適用稅額的公示》,《公示》中對湖北省耕地占用稅適用稅額標準予以公開。
據(jù)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稅務局網(wǎng)站消息,5月31日,湖北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稅務局發(fā)布《關于湖北省耕地占用稅適用稅額的公示》(以下簡稱《公示》),《公示》中對湖北省耕地占用稅適用稅額標準予以公開。其原文如下:
湖北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稅務局關于湖北省耕地占用稅適用稅額的公示
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法》(以下簡稱耕地占用稅法),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根據(jù)稅法授權,省財政廳會同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稅務局、省自然資源廳開展了調查研究,遵循依法依規(guī)、稅負平移、體現(xiàn)公平、利于征管的原則,在廣泛征求意見、認真分析測算的基礎上擬定了我省適用稅額標準。為確保《耕地占用稅法》在我省順利貫徹實施,現(xiàn)按規(guī)定對我省擬實施稅額向社會公示。
公示期為2019年6月1日至6月7日。公示期間,如有異議,廣大納稅人可以通過信函、電話等方式向省財政廳法規(guī)稅政處、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稅務局資源和環(huán)境稅處反饋。
聯(lián)系電話:(027)67818516,(027)87328743
郵 箱: hbczfgszc@163.com
湖北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稅務局
2019年5月31日